CETTIC职业岗位培训项目辅导站申报条件
1、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相关部门、行业学会/协会、公司企业单位、中高等院校、民办教育机构。
2、有项目负责人1名、招生专员1人、教学专员1人、就业专员1人;
3、每个领域的每个岗位有2名以上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教师;
4、自有或租有二个能容纳50人以上带有投影仪和宽带的多媒体教室;
申请成立单片机或IC设计等需要实训设备领域的辅导站应至少有一间能容纳50名学员同时实训的教室。并逐渐按规定统一形象,统一设备。
5、能为学员提供在相关公司实习的机会和实习指导老师。
6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。